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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如医疗证遗失请立即与青白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电话联系(电话83619668),由新合办将原医疗证号冻结,避免帐上资金被盗用。
2、需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筹资专用发票到户口所在村开证明,证明内容为户主姓名、家庭成员姓名,参合人数、遗失医疗证号、证明开具日期等信息,并加盖公章。
3、由医疗证所有人持证明、户口本(或户主身份证)到青白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(青江中路197号,区建行斜对面)办理医疗证补办手续。
4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核实后给予补办医疗证,同时原遗失医疗证失效,门诊余额以电脑显示为准。 |